1、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等。
2、我校采取“减、免、缓”交学费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缓”交学费。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部分开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地区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另外,根据往届学生做法,学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也可向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商业贷款。
4、特困补助。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提供临时补助。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校勤工助学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